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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在童年受心理挫折,絕大多數人在長大後就會自我調整,只是,他卻很難忘記復仇?國中對某老師管教不滿,實際就想把老師殺掉?難道,有一種惡膽來自「天生」?

為什麼他對自己既無前科,也沒有加入幫派,不欺凌弱小,又不貪財色,不喝酒不抽菸,還不作弊,學測成績不錯的人生反而感到失望?不受心儀女孩青睞?或自律讓他不慣?反而念茲在茲的,唯有「殺」事?

一切,要從30年前說起。

自從殺了第一個人後,戒嚴時期一定死刑,索性就不在乎了。講話太大聲吵到我,殺;讓你幫買票不願意,殺;敢來鬧場,殺;敢下令追緝我,殺;懷疑對我不忠,殺;敢冒我名勒贖,殺;敢跟我口角,殺;拒絕捧我場子,殺;只要讓我不滿,下場就只有,殺。

所以,一人身負20幾條人命,轟動黑白兩道。死刑執行前,他談笑風聲,並問法警們還等甚麼呢?他那些早上路的弟兄,等他不及了。他說自己這生夠本,雖然只有31年,還感謝獄所讓他完婚,雖然婚姻只有幾天,在他看來,死沒有甚麼…幾天後的民國八十年某月,刑場響起槍聲,碰一聲,他伏法了。
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
祂從肉體逐漸浮出:「好兄弟,我就知道祢們會來接我,哈哈哈。」三位先前上路的兄弟,此刻都擁上來, 一團濃濃黑影纏繞一起。

滲血土堆中,竟沒有其他黑影敢出現。這樣一個生前殺人不眨眼的人,死後魂識更顯殺氣騰騰…直觀面貌更恐怖,眼神更狡黠…雙手由刀鋒鑄成,還在慶煙,並鼓冒著鮮血…哪裡有甚麼牛頭馬面?

刑場中的那位地藏王菩薩一個屁也不敢放…任憑「4人」囂張喧嘩並消失離去…很快,附近廟宇捲起不少陣小旋風,不少鬼因此被殺,哀鴻遍野。

2年後,「他」再次出生於北部,本是想當好人一枚。

2024/2/24

請從以下影片32:30參考...

按理,在台灣除少數因冤判或政治態度枉死的不幸被處決者(如江國慶案與白色恐怖時期等),大部分的死刑犯都是經受審判,由於罪大惡極只能由國家剝奪其生命,以與社會永久隔絕而執行死刑。

然而,若根據片中陳述:一些被槍決者於死後(根據個案),並沒有進入宗教指稱的地獄,甚至還會騷擾當時在槍決現場的法警,似乎指出了「死後世界」的其他問題。

按陰陽眼的科室主管所見,至少有一些被槍決者(33:00),根本就沒有離開過刑場,而刑場是否隱約有味道?前所長的回答是:就像殯儀館停屍間的味道。

由於台北看守所並非天天執行死刑,行刑後的遺體很快就會由禮儀公司運走,刑場並非停屍間,若始終有味道,合理推論便是刑場總存在一些看不見的亡魂,否則很難有甚麼味道!

傳說如果是宿命注死,則陰間早有名冊(生死簿),只是等待時間到來,那麼一旦身亡,早於現場等待的引靈者便會將亡者帶離,前往該去的地方。

所以,片中這位被槍決者(36:45),顯然就不屬於宿命注死,而很可能只是他這一世的新造因果,祂才會在死後留滯於現場。

其次,由於死刑犯生前大多是狠角色,自我意識很強,死後持抗拒或拒絕態度的佔大多數,滯留或成為靈界一方惡霸的機會也很高。

生前擔任監所工作的正直人員或法警,其實往生後最可能進入靈界地獄,繼續承擔陰律的管理工作,甚至這些人當中的前後世,原本就是互換的。

同理於作戰人員,若不是成為鬼道,便成為阿修羅的機率最大,也有因品格或大愛(奉獻小我)而升入天道,只要仔細訪談其親屬,分析其生前個性、處事,皆能做一合理研判。

事前有一合理的死後去向研判,事後再結合喪禮過程的方法,八九不離十都能判斷出去向,而清楚知道往生者所處位置。

例如,經研判已返回人間,那麼喪禮就可盡量從簡,節約花費,後續也不必再浪費時間去弄甚麼祭祀,祂都已經要重新出生了,對吧?

殺人被槍決與因公為國殉職,由於兩種死亡原因差別極大,最有助於作為死後去向的實證課題;至於一般人就比較困難,建議先詢問生前有無宗教信仰,有的,就先從宗教方面著手研判,若沒有,便還要再做脈絡統整分析,而不是一上來便採用邏輯不嚴謹的因果

仁聖亦死,凶愚亦死,腐骨一矣,熟知其異?自然地,若死後一切消逝、一切受到赦免,此為有罪之人最容易接受論點。

若死全部歸無,人生終究是無意義的,而如果將地獄與其他五道對照,後者有華麗莊園與菩提笑聲的洋洋自得,會令前者更讓人畏懼。

但是,若說六道都具體無比,其實也是一種迷惘。

因為鬼也會死(消亡),所以「靈魂不滅」並不會牴觸歷來所有關於生死的哲論,只要我們把「靈魂之死」重新等同於「死後」。

生死哲論往往藉邏輯達到覺悟,但這樣做仍有弱點,因為人是主觀生物,面對現實生活並非全以邏輯論斷,尤其靈魂起源的物質屬性符合物理,指其為精神乃不合理的直觀,也不具靈異現象還原的真實性。

如此一想,在眾多災禍之中,最讓人感到害怕的仍是「死後」。因為,除非是「靈魂之死」的那種「死後」,否則在我們活著時後,死亡雖不在身邊,但當我們死亡時,雖已不在陽世,卻還會出現在陰世,這才是死後恐怖的未知。

其實作奸犯科者,猶如處於船難前的艙底牲口,他們悠閒吃著飼料,貌似永無飽期,卻不知危險正從艙外襲來,直到船難發生自己沉入海底。

是甚麼原因讓人天生有所差別?由於「因果報應」的邏輯不嚴謹,為消彌疑問,前人只好將因果擴展為三世論,但三世擴展無疑讓矛盾更無止境。

例如「我」的常住性為何?轉世間隔的時差呢?並不是人人死後就能立即轉世吧?

2024/2/25

最早出現地獄觀念是在比《梨俱吠陀》(Rg-Veda)晚近的梵書〈波利古遊地獄〉文獻中,這個時間大約是西元1500年前左右。

換句話說,遠古無論生前行為如何,人死便一筆勾銷,全部回到「神路」與「祖道」,當時的死後世界只有這「兩道」,並沒有所謂六道。

其實,神路即現在的天道、阿修羅道,祖道則是現在的鬼道、地獄道,所以死後世界分類也會演變與擴充。基於寵物殯葬興起並已對靈界有所影響。我才指出不久或許動物道中會再分化為:(舊)動物道與「寵物道」。

若不能投胎為人,那麼在動物道與寵物道間做選擇,自然是後者會好一點,即便寵物死後已永不復為人。

這就好像輪迴觀念起源於古人對太陽神的崇拜,看見太陽日復一日升落,才啟發了古人對生死循環的樸素聯想,並有了輪迴的想法。

從古埃及的太陽神與佛教的大日如來,甚至阿彌陀佛(又稱無量光佛),我們都可以發現祂們就是太陽形象。為什麼古尼羅河之東都沒有墳墓呢?因為古埃及人多葬在河西的太陽西沉之處,而佛教指稱死後西方極樂世界,似乎也強調了西方的指向。

另外根據古希臘奧爾菲斯(Orpheus)教的說法,死後靈魂與肉體脫離的暫時狀態,是靈魂處於審判與接受恰如其分處置的「中間狀態」,此又與藏傳佛教的「中陰身」(bardo)說法異曲同工。

埃及《死者之書》還指出,品格高尚者死者在死神奧西烈斯的審判廳禱告詞往往是:如果無罪(有罪則被冥府怪物直接吞食),希冀轉生為蓮花。所以,蓮花生觀念最早便是從埃及傳至印度,被融入佛教後再輾轉傳至東土。

那麼,現實界中的人類之於宇宙,就好比靈界中的人靈之於「澄淨世界」,也就是小梵(atman)之於梵天(Brahman)。

至於在輪迴轉世中「我」的主體性,古印度奧義書(密教密典)把「梵」提升成「唯一原理」,拋棄了「時間」也曾是其形上中心的論述,或許是發現了「澄淨世界」的「暫停鍵性質」(不存在時間的意思)。

換言之,梵天(Brahman)就是恆久的「澄淨世界」,或許樸實古人沒有現代人這麼壞,便很容易以苦行、冥想與靜坐進入該世界體驗,反而墮落的現代人對此的實踐愈來愈困難。

同理,早期靈界也沒有地獄,近人死後才將觀念帶入並形塑出該專屬之界,因此報應說的下地獄便顯薄弱,而死刑犯也不見得都會進入地獄道。

希臘大哲柏拉圖曾提出怪怪「回憶說」:「我們學習到的知識並非獲得新知,而是在過去世便已對此有所知聞,只是回想起隔世忘卻事物而已。」如真是這般,那麼輪迴就成了「種姓制度」,不過我們從伊恩史蒂文生博士的研究得知不是。

柏拉圖的「回憶說」或許改為以下描述將更為適合:「我們學習到的知識,或許與過去世有關,而聯繫或啟發了隔陰忘卻事物。」

因此,關於「我」的形上說法,後來在所有宗教中,只有佛教提出的諸法無我」最為深刻,它比起奧義書梵我合一」更顯進步。

那麼成道基礎就在於長期道德實踐,即根據五蘊說意義去斷滅煩惱,只要堅持終將無苦。

過去我在上座部學到的煩惱斷滅方法:但凡碰到一切障蔽,以五蘊拆解之,無論實務或形上都很受用。

不過,即使是佛教有部派的有情觀念(人雖無有,構成要素恆有),或龍樹中觀論實相皆空存在論(就現象與本體關係而言,無解),又或是法相宗的萬法為識(以阿賴耶識偷渡實我),三者論述迄今都無法站穩諸法無我」立場。

若不是將來有大德出現,或就是寰宇仍有某種「我」,以作為宇宙秩序的總支配。

由於「無我說」與「業力」互為矛盾,因為既然無我,死亡便一筆勾銷了,業報並不存在,也就不存在輪迴。

反過來講,既然肯定業力與六道輪迴說法,甚至根據伊恩史蒂文生博士的《輪迴二十示例》,「無我說」便不能成立。

2024/2/27

最早的死後審判紀錄,大概來自西元前2400年埃及金字塔內部的棺文研究。

這些棺文是埃及神話來源之一,大部分講述的是儀式、符咒與祈禱文、法老王葬禮聖歌等等。

其後,自西元前1600起,埃及《死者之書》(又稱埃及度亡經)取代了棺文,以紙草書寫(參其他文章,南印度的占卜納迪葉的三世生死簿)後置於棺木內,為死者的死後新生提供線索。

《死者之書》講述死後審判與來世之事,最著名的莫過於以象徵「馬特」(matt)的鳥羽,與死者心臟一同放在天秤兩端稱重,讓死者辯解後(通常都是否認自己生前罪業,稱讚諸神與吹噓自己功德),由42位判官做出裁判(下場要麼被怪物吃掉或進入樂土王國)。

這幕生動的信仰乃指出,心臟為意識所在之處,並作為受審亡靈代表,重點完全在「意識」而根本不是「重量」。

結果被弄成靈魂秤重,還扯成甚麼21公克,既不追查文獻又缺乏邏輯(參考靈魂重量當然不是21公克),只能說現代人有時也是滿瞎的。

不少文獻指出的死後世界與狀態,不但與我們觀察到的現象一致,甚至中西方也能互通有無。

例如古埃及人指出,死後靈魂有兩類,其一是pa,乃真實靈魂;其二是ka,它和死者形體相似,這不就是中國的魂與魄觀念嗎(魂歸於天、魄歸於地)?

而ka正是偶爾在殯儀館或喪家看見的那種透明、沒有表情且與其溝通又完全沒反應的魄體嘛?

我對死後狀態及其世界毫不留情地探索,就像作為石匠雕刻師的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,他也曾在雅典市場、公開場合與其他人交換觀念,由於他對一切耳聞之事都想確認其正確性,對雅典市民而言,他的這種堅持就非常不受歡迎,因為現象背後彰顯的真理,往往令市民難以招架。

蘇格拉底因此被指控對神不敬、意圖顛覆城邦並腐蝕人心而被判死刑,即便在監獄中有朋友安排他逃走,卻被蘇格拉底拒絕了,因為他覺得自己太老了。

面對信徒不可置信的表情,蘇格拉底解釋說:他若逃走便是放棄了信仰,所以選擇死亡不就是選擇存活嗎?

蘇格拉底認為:他選擇死亡不但十分正確,也十分具有自信(因為靈魂乃不朽),這又讓我想起了傅達仁喝下戊巴比妥鈉當時的心境,一定無畏死亡。

對我個人而言,一方面研究生死議題,一方面對自己一生進行反省,是一件再合理不過的事。

維也納學派意義治療大師維克多弗蘭克(Viktor Frankle)曾在集中營與一位即將死亡的婦女交談,她竟然說:感激命運對她沉重的打擊,在前半生裡她被寵壞了,因此在精神上毫無長進。

從而無論環境如何苦楚,至少我們「選擇」因應態度的自由,並沒有受到剝奪,苦難因此是自我超越的機會,放棄機會便是害怕(努力過卻失敗又另當別論),只要你是害怕的,其實無論死後進入靈界或在現實獲得重生,也將會是繼續害怕的。

不妨讓我們以三階段:「自白」、「轉變」與「認同」試著鍛鍊自己的膽識。

自白便是「自我告白」,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,根本無需顧慮顏面(沒人會發現你的對話),請承認你有一個因僵化而不慣於接受改變的心理。

轉變即做出改變,把過去在心裡的那個冷門想法,現在改成熱門與重點試試,不妨讓過去冷門佔據主導現在,總之請試試看。

最後是認同,臆想做出新決定後的差異,自己能不能接受?現在的你能否設身處地理解過去的你?把前後的你都認同起來,這才是你。

以上是一種心境訓練,若成功則有利於將來進入靈界因應,若失敗也沒有任何損失,頂多在心識能力上維持不變。

接下來還是警方一則與靈異有關的辦案過程(媒體願意製作與靈異有關的節目了)。

一些網友忿忿不平,紛紛留言表示:嫌犯死後必下地獄,但事實是嫌犯也未必會下地獄。

君不見反共義士卓長仁後來因綁票案被槍決,死後隔天便出現在生前牢房,還責怪誰佔據了祂的置物箱,忙著取自己的物品(看起來像影子動作)。

當下有多位同房獄友撇見(每個人都知道祂已是鬼),這就很難解釋成集體幻覺,因為卓長仁還會講話,顯然祂也沒有去甚麼地獄,也不知道自己已被槍決,還出現在生前的牢房裡,還以為自己還被關押著呢!

根據我的經驗,絕大部分的人命是非,少有不能破案的,極少數總差臨門一腳的那種命案,很可能有累世或其他「說不清」的問題。

好比影片中,大家心知肚明誰是真兇,更不要說檢警與法官了,但蒙冤者窮盡辦法就是無法昭雪,從邏輯上看就不合理。

因此,甲乙彼此橫跨陰陽兩地的因果未必都能勾串,因果很可在跨越陰陽之後,變成由甲、乙個別攜帶,也不同於陽間銀行那樣,還能跨行結算。

再往下深究,便又要指陳「廢死」問題了,若盡速槍決死刑犯,只要他們再重新投胎?豈不是反有利於死刑犯呢?除了槍決前的恐懼,他們並沒有甚麼損失,對吧?

即便先進入地獄,只要待上數十年,或許又有機會重新投胎,不是嗎?何況那些沒進入地獄的?

如若飭令禁錮並要求勞動,因長期關押而拖延死後重生?或許對死刑犯而言,「監獄」才是最苦之處,因為在怎麼蹦達也就哪幾坪大小。

陰陽間歷來都只有「相對是非」,從來不存在「絕對是非」,有些事就真是不公,這時候「諸法無我」很受用,但若你想以牙還牙,我也不表反對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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