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案是:應依據個案而定,畢竟往生方式不同,例如有病逝的、意外事故或自戕的,當下身體狀況不同,其「神識處境」也因此不同,而有不同的影響,並因此決定能碰或不建議去碰。

我想大部分的讀者疑惑是,觸碰遺體會不會造成「靈魂離體」的障礙?民間有的說可以,有的又說在8小時內絕不可移動等等,所以又是各種說法的不一致?那麼既不想造成往生者困擾,又不捨地想與親人好好告別,到底該怎麼辦呢?

其實,靈魂離體是自然現象,不管死亡方式為何,根據宗教經典記載,靈魂都會離體。

以病逝者為例,氣絕後大致如沉睡入夢,短則數小時內,長則3-4天後,靈魂會逐漸(浮出)離體,而其「神識」在此之後,才會重新清醒。

所以有人離體的快,有人離體的慢;也有一離體後,神識馬上清醒,而也有離體後,神識沒有清醒或雖然清醒,卻是半清醒的糊里糊塗狀態(居多)。

實際現象因人而異,且與自己生前想法、是否曾經練習?以及有無特定宗教信仰有關。

其他如意外喪命者,往往在撞擊或溺水當下,靈魂便已瞬間離體,同時神識已然清醒,此可從瀕死經驗主訴獲知,根本不需要幾天;也有燒炭被救回者的陳述,當下感覺到失去視覺,隨後發現自己身處於不知名空間,完全看不到四周,卻可以感覺到自己的存在。

我想,大部分的往生親人,絕不會生前與你感情很好,結果一斷氣就成了晦氣,此皆以訛傳訛說法,除非往生者生前就非善類,那麼死後突然變成詭異的靈體,或許才有相應的可能性。

所以祂仍是我們心中的至親,請大部分的人不必顧忌,應該好好道別才是,握住手沒有關係的,以免永遠留有遺憾。

《西藏度亡經》為徐進夫所譯,許明銀譯為《中有大聞解脫》,索甲仁波切又譯為《西藏生死書》,實則全部出自於《從憶念甚深法、寂靜憤怒尊密意自解脫》之法系中的《中陰大聞解脫》卷。該經典乃藏人於生前長期練習「牽識」之用,並非於臨終才救急「度亡」的,臨終時只是請上師於遺體旁提醒往生者,現在可以按照生前的練習來執行而已。

由此,藏人們才能於往生當下維持個人「神識」的清醒,以等待時機與「明光」融合成就佛性,並解脫輪迴以及關閉「胎門」。

若因個人或環境導致無法與明光結合,並因此無法成就佛性,那麼該書還有教你關閉胎門的補救辦法,而若連胎門也無法關閉,那麼至少還有選擇一合適胎門的做法,而不會淪落到投胎為畜生,此為該經卷的獨特之處。

所以,不要觸碰或干擾遺體,以免影響臨終神識的去向,主要是信徒本身在生前便有修持與練習,一般人在臨終是做不到的,更不可能在臨終自動實現的,除非你的前世與宗教有關或本世與宗教有緣,才會因此受到宗教力量的牽引。

反之,觸碰剛往生的親人遺體,實際與靈魂離體或靈魂去向干係根本不大。

我們因此推論至大部分的病逝者,若臨終前因插管而導致身體能量耗弱,那麼「神識」便無暇他顧而多沉陷在疼痛或不舒服的感覺之中,以至於無法主導自己的往生去向,忘記了自己正處於臨終,從而容易錯失信仰宗教出現的「牽引徵兆」(突現亮光),這才是真正的大問題。反之,問題便不大。

民間說法的不干擾遺體,是在基於宗教前提下,多指那些生前有宗教信仰的往生者,以不驚擾祂們的神識為主,便於讓其接受宗教力量的牽引。

若你的逝親生前既無宗教信仰,對靈界也毫無所悉,自不必對此有所顧慮,一時半會兒,大概也不會有甚麼特定神祇前來接引你的逝親吧。

主張「8小時內不能移動遺體的說法」理由如下:

主要來自於《印光大師文鈔》引述的阿耆達王公案,故事出自於《眾經撰雜譬喻》卷上,大意略旨:阿耆達一生護持三寶,無奈臨終時宮女為其搧扇,不小心將扇子掉到他的臉上,阿耆達因此不爽而起瞋心,氣絕後無法控制憤怒(因意念被放大),結果投生變成一條蟒蛇。

這才有了,不要觸碰遺體的說法(見慧開法師《生命的永續經營》,p292-295)。

如若生前沒有護持三寶習慣,個人亦無特定修持要求,或個人脾氣超好,平日也不會動輒憤怒,那麼又何來的不能觸碰遺體的理由呢?

反之,或許就需要考慮8小時內不能移動遺體的說法。

所以,不能觸碰或移動遺體的說法並不是放諸四海的「通例」,眾人不可不察。

1932年弘一大師應邀到廈門演講開示:強調命終後8小時內,不得移動亡者遺體的說法,見其〈人生之最後〉一文。但據慧開法師推測,或許是弘一法師顧念眾人平時欠缺定慧功夫,若臨時抱佛腳,恐力有未逮,無法往生西方極樂,因此有此主張。

這就好比我在其他文章提到,想進台大因為名額有限,所以要考試的。既然要考試,而平常又不讀書,當然需要時間臨時補習一下,能補多少算多少。

畢竟,根據《佛說觀無量壽佛經》,壯士伸臂頃刻之間,即往生西方極樂了,那裏需要甚麼8小時?若戒定慧俱足,氣絕後,數秒內便已抵達極樂世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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