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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六年,花蓮發生了震驚社會的五子命案。

據警方調查,劉姓男子疑在欠下債務,走投無路情況下,從當年九月四日起,陸續以魚藤迷昏包括長子劉X辰(19歲)、次子劉X辰(18歲)、長女劉X臻(12歲)、次女劉X恩(10歲)及麼子劉X辰(9歲)等五名親生孩子,然後進行殺害,直到九月八日家中飄出惡臭,警方接到報案破門而入,才發現這起驚人命案。

自此,命案地點的各種傳言甚囂塵上,細究故事情境的各種「邏輯」,部分並非只是穿鑿附會。我認為本案是具有價值的靈異案例之一。

當時警方入門後發現,五個孩子被以黑色塑膠袋套頭,用膠帶、童軍繩及鐵絲緊緊捆住手腳,再用棉被包裹堆疊在浴室,黑色屍水已流滿地,如此置骨肉於死,令人難以置信,涉案雙親卻人間蒸發,警方隨後發佈通緝。
 
日前,在命案現場二公里外的慈雲山,林姓獵戶因上山打獵,無意間發現兩顆頭骨,這起震驚社會的命案,便再度引起大眾關切。
 
刑事局前天鑑定,確認該兩具白骨為失蹤九年的劉姓夫婦。當初警方根據跡證,疑凶指向被害五子的雙親,卻也留有許多疑點,如今白骨身分確認,但夫婦倆已然死亡多年。

刑事局指出,父母就是涉嫌殺害子女的兇嫌,警方握有一卷還原的殺害子女錄影帶,影帶顯示,劉姓父親一邊哭泣一邊殺害,攝影者疑似母親,而封住浴室門縫膠帶與五子套頭的塑膠袋,均有劉的指紋,夫妻主臥內的鐵線與捆綁五子鐵線一致。
 
這起命案怪就怪在,若因欠債想要輕生,為何事後又將座車停在火車站,刻意製造逃亡跡象?而自殺之處卻又在現場不遠之處,為何不是在自宅內與兒女共赴黃泉?

種種謎團未解,劉姓一家人的原本住處,鬧鬼傳言便開始不脛而走.....,以下光怪離奇的傳言說法或怪談內容,除引自維基百科資料外,並有主要平面媒體多次報導,如蘋果日報社會新聞欄目、ETTODAY新聞雲、社會新聞等等。

第一:一位與劉家關係不錯的羅姓婦人,常在半夜「見」到那五個被殺害的孩子。

第二:由於命案遲遲無法偵破,臺灣警方在破案壓力下,死馬當活馬醫,動用各種方法,諸如「觀落陰」、「牽亡魂」等都曾嘗試。
 
其中,退休警官陳廣成指出,他的妻子在家門口看見了五子中的長子。
 
陳廣成說:「五子命案的老大就跑到我家去啊!我老婆起先有聽到摩托車進來啦!奇怪怎麼都沒有開門關門的聲音,回頭一看,有人站在紗門口,像是理平頭、穿制服的學生,由於員警家中設有鐵門,這個學生必須穿過鐵門,才能走近那窗戶。她就立刻撥電話給我,再回頭,人就不見啦!」
 
事後,員警拿出死去五子照片給妻子指認,其妻馬上指出那名學生,與劉家長子劉X辰極為相似。

第三:案發後劉宅隔壁的護士姐妹,姐姐某日在醫院值班,淩晨半夜回家時候,看到一個小妹妹正拿著鑰匙開自己家的門,護士認出是劉家的小女兒劉X恩,又因為疲倦,那位護士並沒想那麼多,只跟小妹妹說他走錯家了,小妹妹走回到劉家門口,就突然消失了,護士才想起劉家的五個孩子早已被殺害...... 小妹妹竟然還長高了,她嚇得報警,沒多久搬離該處。

第四:案發一年,該房屋曾短暫承租給一批信徒,還把客廳打造成佛堂,一位道士在此開設神壇求鬼「辦事」,但不到兩個月就搬離,道士表示冤氣太重,「神明」也沒辦法。案情自此陷入膠著,凶宅成了法拍屋。

第五:因劉家大宅恐怖傳聞不斷,時任臺灣花蓮縣警局長耿繼文為破除迷信,在二○○八年三月親自入住一個禮拜,當時他說:「我照睡,我一定關燈,不開燈。」
 
耿局長事後大病一場,但耿局長強調,那是運動過量所致,與凶宅無關,但傳聞繼續發生。

第六:警察局長耿繼文為「破除迷性」帶《資治通鑑》一書夜宿凶宅七晚,總統馬英九在事後到訪花蓮,曾私下詢問耿局長:「真有沒有看到?」局長答:「沒有」。
 
該局長以身犯險的「英勇事蹟」觸動了當地某大學生,大學生寫信到警局,盼用便宜價格租賃凶宅外宿,但自告奮勇的大學生才住一個多月就走人,員警問大學生:「為什麼不繼續住下去?」他面露難色表示,每天晚上,我都夢到一個小弟弟站在床邊跟我說:「哥哥,這是我的房間。」

第七: 二○一○年,有對從事直銷的賴姓母女來此租屋,專案小組成員特地前來訪查,賴婦笑說,這裡離市區近,租金便宜晚上又安靜,而且我們是基督徒,不相信「有這個」。
 
兩周後,專案小組又來訪查,卻在一樓客廳牆上發現紙紮觀音像,警方追問:「基督徒有信這個嗎?」母女什麼都不願意說,不到一個月,兩人連夜搬走,凶宅從此無人居住。

第八:劉姓夫婦白骨被發現地點,離命案現場只有二公里,發現的獵人回家後感到不對勁。
 
林先生表示,無意發現頭骨,按照族裡傳統習俗,回家後他請妻子立刻幫他驅邪,但接下來睡午覺時,始終感覺到有白影要接觸他,很怕自己是不是已經把鬼帶進家裡,巧的是林先生剛好也有五名子女。

常人觀念中的慈愛雙親,卻用鐵絲綑綁、黑塑膠袋封頭方式,勒斃自己子女,五子在被迷昏後遭殺害,一時半會兒大概也不清楚自己已死,大約在三日後,亡靈意識才會「蘇醒」。
 
可以想見,孩子們當不清楚自己已死,否則何來意識?只要意識續存,必認自己還活著,如同生前非常自然。但在接下來的時空中,孩子們必會查覺到有所不同。
 
比如,只要意識所想「情境」,似乎眼前就出現畫面,想法跳躍則畫面跳躍,無法成為一貫邏輯,想到哪兒,景象就變成哪兒,似乎呈現類似生前「做夢場景」。

年長孩子,因其年紀,生前已有較為清楚的生死觀念,在意識蘇醒後,或在較短時間內,即能意識到自己亡故。
 
反之,案例中最年幼的三子及次女,其年紀約小學三、四年級,對於生死概念必然模糊,一旦意識蘇醒,恐會陷入「夢境」當中。
 
至於,從現有事實跡證,涉案雙親同在不久後自殺身亡,或已以另種方式,與其子女「溝通」,一家人身亡後,倒不一定再是「一家人」。

以下有關思考,與上述順序是對應的。

第一、為什麼是「關係不錯」的婦人「常見」到,而不是其他人呢?
 
按亡靈也是人,不過是另一種「形態」的人,根據「人性」但凡我們遇到困難,首先會向親人求助,其次就是關係不錯的人。
 
既然,雙親也因自殺亡故,縱然彼此再次以靈魂方式見面,想必小孩們還有恐懼,或不願接受這樣突然死去,在意識慣性下,便去尋找關係不錯的羅太太,希望她能幫忙。
 
至於「看見」問題,當是羅姓婦人「感知」到五個孩子的魂魄,而不是真以肉眼窺見。

第二、為何是長子「出現」在警員家中,而不是其他次子?同樣回歸「人性」,長子年紀最長,有可能最快「察覺」自己已死,如同生前遇到不法,第一時間尋求員警協助,本為自然的事,當不是為「顯靈」而嚇人。甚至,也有可能還未意識自己已亡,只是在意識中希冀員警幫助,就自然而然的出現在員警庭院,不巧為該員警妻子撞見。

第三、小妹妹為何還在「開門」呢?又為何護士姐姐看到「長高了」的小妹妹?顯然,小妹妹並不知道自己亡故。所以,她還是習慣性的如同生前,每天上下學,上下學自然要進出家門,因此才會出現開門的顯像動作。
 
也因此,小妹妹就像生前一樣,繼續在家中「生活」,同時小朋友都希望自己趕快長大,執著於外形也就變高了。

第四、道士「求鬼」辦事,必以鬼存在為前提,否則,辦事載體為何?至於冤氣,大眾語言應該是,靈魂集體找你求助,造成的一種心理壓力。
 
大家想,一般人遇到困惑,或急切想改變,心情無不煩躁,甚至出現短期的精神官能。鬼既是故人,亦同此理,受不住壓力源,又不能明所以。

第五、耿局長實況,相信只有他自己最清楚。後來,官位倒也再高升,正是「子不語怪力亂神」,只能佩服他的勇氣。
 
我以為,尤其該對稚齡兒女,尚無法清楚意識亡故;再由於年紀尚幼小,自我意識不夠完整,所以才繼續待在家中,但年長者三人,包括雙親,其靈魂或已全部離去。
 
從而,宅內也只傳出小弟弟的「故事」。

第六、此段與第三、第五類似。小弟弟年紀最幼,自是不夠清楚亡故,因此還像生前,自然生活在家,面對自己房間內,「出現」不曾謀面的大哥哥,只能乖巧的詢問。
 
大學生進入睡眠狀態,五官休憩關閉,覺察到小弟弟的詢問,當不是單純夢境。

第七、顯然,不相信這個,最後還是信了,否則為何搬離?
 
我一直以為,鬼很可能不是「故事」而已,也不是相不相信的問題。
 
此例,賴姓母女為何不能堅持?若有堅持,或許只是眼花,選擇離開是否又失去證明的機會?僅因為基督徒,依然不願承認或選擇隱晦,那麼,鬼神之謎到底何年何月能解呢?

第八、林先生同樣在進入午睡後,感到有白影想要接觸他。但白影是否就是該亡故夫婦,這是不一定的,或許是,或也不是。
 
該樹林接近火葬場,並非只有單一靈體在其附近徘徊,廣義靈界包含陽間、陰間、地球上一切空間,當不存在所謂「帶回家」問題。
 
合理的推論即,或有亡靈想請林先生幫忙,若從該對亡故夫婦的人間角度,似乎不願再提往事,何況時隔九年,若真有心讓他人幫忙發現,又何必苦等九年之後呢?這九年當中,難道都沒有人經過該處?我認為,林先生的發現,僅僅只是非常巧合而已。

一但當我們從人性角度去分析「鬼怪」,便很容易發現,鬼性似乎就是某種人性。由此,我們大膽推論,人就是鬼,鬼就是人,僅肉體有無之差別。
 
本案,小妹妹的上下學,回家拿鑰匙開門;小弟弟每日出現在大哥哥床前「抗議」,卻無法察覺周遭環境似已不正常,在祂們「看」起來,家中情況為何似乎與生前無異?

案中長子亡靈在「觀落陰」後碰巧出現,他到警員家中想要表達什麼?告知或伸冤?為何不是出現在員警家中客廳?而只是在紗門外匆匆一暼?
 
如果,他真的接收到來自陽間的關注,為何不能乾脆明言呢?除了案發初的現身,後續就未有聞,他到哪兒去了呢?會不會是亡父的阻止?或一家人在亡故後,一切已經「真相大白」?

當地公廟曾在「辦事」過程中,碰到母親亡靈前來哭訴,自訴已遭殺害。從近日發現骸骨顯示,極有可能該對夫婦離開案發現場,來到預定的附近山區,由劉姓主嫌先殺死妻子,然後自己再自殺,難道女苦主在亡故後感到反悔?不舍?所以前來哭訴?

至於,全案主嫌自始自終未有傳聞,概因生前個性激烈偏頗,當不會有反悔念頭,亡故後個性也必屈抑,若不是不願與人接觸,或早因靈界之吸引力法則,投射至某處的境遇,也算其來有自,但他的求死到底真正達到目的了嗎?
 
答案,當然是否定的,畢竟肉體亡故,靈魂卻依然是實存的。
 
TGSR1501 花蓮五子命案的啟示
圖:九年來沒一日安寧/蘋果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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